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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琼国税发[2004]176号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办理税务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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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8:32:39 |
| 信息简介: |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由受理登记的税务机关依法处理,相关具体处罚标准,由各市县国、地税机关统一制定。税务机关在检查过程发现纳税人涉及税务登记方面的违法行为,由实施检查的税务机关按规定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