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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琼地税发[2004]192号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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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8:32:24 |
| 信息简介: | 为公平税负,促进合理利用土地,适应我省经济发展状况,省局已明确对建制镇、农(林)场、各类开发区、绿化地带等恢复征收土地使用税,对撤乡并镇的地区也应按镇的范围开征土地使用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