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琼国税发[2004]319号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琼国税发[2004]319号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8:32:23 |
| 信息简介: | 从2005年1月1日起,开具《代开发票》必须加盖全国统一式样的“代开普通发票专用章”(见附件1(略)),原各市县局使用的“发票专用章”同时停止使用。全国统一式样的发票专用章由省局统一制作发放各市县使用(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