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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琼地税函[2004]250号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律师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服务机构实行个人所得税专项申报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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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8:32:15 |
| 信息简介: | 主管税务机关要认真审核《中介服务机构___年度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并与平时的申报纳税资料核对,及时结算应缴(退)税款;核对律师、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服务机构按本通知第三条所报送的人员名单,发现漏报的要及时催报,以保证个人纳税申报资料的完整性及真实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