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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琼地税发[2005]77号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建设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条款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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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8:32:06 |
| 信息简介: | 各市县规划管理部门应将已批准的正在销售和尚未销售的容积率在1.0以下的住宅项目清单,一次性提供给同级地方税务局和契税征收机关。新批住宅项目中容积率在1.0以下的,按月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