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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琼国税函[2005]327号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油(气)站使用滚筒式发票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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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8:31:55 |
| 信息简介: | 针对贵公司对全省所属加油(气)站实行财务统一核算的特点,为便于管理,决定全省所属加油(气)站使用的滚筒式发票的申请印制和领购工作统一由贵公司向海口市国家税务局办理,对各加油(气)站的发票发放工作由贵公司统一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