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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琼国税函[2006]135号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外商投资企业预售房地产取得预收款核定利润率标准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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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8:31:40 |
| 信息简介: | 由于上述文件政策内容已经变动,自2006年1月1日起,我省外商投资企业利润率的核定标准调整为比照《海南省国家税务局、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琼国税发〔2006〕66号)文件规定执行,琼国税发〔2005〕134号文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