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琼国税函[2007]78号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停止使用手写版橡胶收购发票的通知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琼国税函[2007]78号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停止使用手写版橡胶收购发票的通知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8:31:16 |
| 信息简介: | 各市县局要做好手写版发票的清理缴销工作,对税务机关库存的空白收购发票,要造册登记,按照规定程序销毁;对纳税人领用的收购发票,必须在4月10日前要求其办理缴销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