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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琼财预[2008]379号 海南省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财政部关于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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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8:30:51 |
| 信息简介: | 根据省政府《关于调整完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琼府[2007]78号,以下简称为《琼府78号文》)有关规定精神,自2008年1月1日起,对于中央财政通过调库分配我省的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待分配收入统一作为省本级固定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