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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琼国税函[2008]67号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2008年4月份申报纳税期限顺延问题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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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8:30:50 |
| 信息简介: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109条的规定,对2008年4月份申报纳税期限调整如下:增值税、消费税2008年4月份申报纳税期顺延至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