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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琼地税发[2008]53号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海南省总工会关于印发《海南省地方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操作规程》的通知[条款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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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4 08:30:46
信息简介: 设立登记是指在各市(县)已建立工会组织和自开办或设立之日起、半年内尚未建立工会组织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缴费单位”),由市(县)总工会对其是否缴纳工会经费进行审核确认后,在同级税务机关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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