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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琼地税发[2008]52号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海南省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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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8:30:45 |
| 信息简介: | 印花税核定征收的应税凭证范围是《印花税条例》中所列举的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财产租赁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仓储保管合同、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和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和产权转移书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