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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琼国税函[2008]212号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规范出口货物增值税纳税申报视同内销征税管理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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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8:30:44 |
| 信息简介: | 各市县局应及时准确的将此项政策传达给企业,同时督促企业认真做好2008年4月1日之前已出口的视同内销征税货物的纳税申报工作。对于出口国家规定不予退(免)税的货物,视同内销征税的政策自2004年1月1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出口日期为准)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