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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琼国税函[2009]118号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民营胶税收问题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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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8:30:14 |
| 信息简介: | 海胶集团金橡公司在各市县设立的民营胶收购站作为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其收购业务统一由金橡公司汇总向海口市国税局办理纳税申报,即各收购站所开具的收购发票抵扣联在经属地市(县)国税局审核后统一交由金橡公司作为进项申报抵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