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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2010年第1号公告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同时销售自产货物行为营业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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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8:29:54 |
| 信息简介: | 上述第二条规定仅适用于自产货物,不包括外购货物。纳税人需提供如下资料方可适用此公告,否则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