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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琼地税函[2010]491号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印花税问题的批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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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8:29:50 |
| 信息简介: | 因此,将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的,应按“记载资金的账簿”印花税的有关规定贴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