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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琼地税函[2011]41号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调整个人住房营业税政策的紧急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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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8:29:43 |
| 信息简介: | 经省局研究,新调整的个人住房营业税政策执行时间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界限。纳税义务发生在2011年1月28日前的,按原政策执行;纳税义务发生在此日期之后的,按新政策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