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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琼府函[2011]87号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土地增值税预征问题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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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8:28:37 |
| 信息简介: |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意见》(琼府函[2008]74号)第十二条“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从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套数过半时开始预征,企业预售商品房套数过半时不及时申报纳税的,税务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