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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琼地税函[2012]133号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五指山福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土地使用税滞纳金问题的批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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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8:28:32 |
| 信息简介: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29号)第五条规定:“纳税人享受报批类减免税,应提交相应资料,提出申请,经按本办法规定具有审批权限的税务机关(以下简称有权税务机关)审批确认后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