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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6号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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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8:27:35 |
| 信息简介: | 发生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及技术维护费抵减增值税的纳税人,在纳税申报前,应确认已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抵减税额备案,否则,无法在我省纳税申报系统中填报增值税申报表中“应纳税减征额”栏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