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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8号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物业管理公司销售水、电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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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8:27:20 |
| 信息简介: | 物业管理公司向住户销售水、电,是指供水、供电公司统一将水、电销售给物业管理公司,统一向物业管理公司结算收取水、电费,并向物业管理公司开具货物销售发票,再由物业管理公司向住户销售水、电并收取价款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