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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海府[2013]245号 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海口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级距税额的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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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8:27:09 |
| 信息简介: | 六类:每平方米年税额2元。范围: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工业用地、各建制镇行政区域内用地(包括所辖的行政村、农(林)场场部、旅游度假区和各类开发区)、海口狮子岭工业园、云龙工业区、港澳开发区及药谷范围内的工业用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