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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琼地税函[2013]817号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集团内企业统借统还业务营业税问题的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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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8:27:08 |
| 信息简介: | 经研究,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金融机构统借统还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0]7号)和《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金融机构统借统还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琼地税发[2000]177号)相关规定,现就你公司统借统还问题批复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