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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琼地税办[2014]286号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军人才培养对象使用提高阶段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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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8:22:50 |
| 信息简介: | 充分发挥培养对象集体的引领作用。要重视对本单位领军人才培养对象的培养和使用,要对他们进行集中培训、集中使用培养,为他们搭建平台,给任务,压担子,鼓励他们发挥引领作用,带头、带领和参与解决本单位税收工作中的新问题、热点问题、难点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