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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通告2014年第10号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推行部分涉税业务“免单”和“免填单”服务的通告[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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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8:22:42 |
| 信息简介: | 纳税人申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开具(前提条件是纳税人所在单位必须向主管地税机关做全员全额明细申报个人所得税),不需要填写《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申请表》,只需提供以下资料到全省地税办税服务大厅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