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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琼人社发[2014]299号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解决参保人员自持人事档案有关问题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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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8:22:24 |
| 信息简介: | 受理窗口接到申请后,应对档案材料的保存状况进行初步查验,包括是否开封、是否毁损、是否存在涂改、篡改等。对有档案材料清单的,根据清单记录核对档案材料内容;无档案材料清单的,应逐项检查档案材料,列出档案中所有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