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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琼地税函[2015]461号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省级行政审批事项决定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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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8:21:41 |
| 信息简介: |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琼府[2015]36号)文件要求,现将省政府审批的“因意外事故或者遭受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资源税减免”和“困难企业房产税减免”的减免税审批权限下放至市、县、区地税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