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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琼地税发[2016]15号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停止实施股权变更税源监控登记制度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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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8:20:29 |
| 信息简介: | 为切实落实好“三证合一”有关文件精神,推进简政放权、便利市场准入、鼓励投资创业、激发市场活力,决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废止《海南省地方税务局、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建立股权变更税源监控登记制度的通知》(琼地税发[2012]65号),停止实施股权变更税源监控登记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