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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4号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开具收购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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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8:19:35 |
| 信息简介: | 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2〕38号)等有关规定对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进行核定扣除,不凭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