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国税函[2002]92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油品销售企业重组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国税函[2002]92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油品销售企业重组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4 08:15:47
信息简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契税的通知》(国税函[2000]56号)精神,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上述重组方案承受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所属市、县级油品销售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应缴纳的契税予以免征。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