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海南省财政厅公告2018年第3号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将槟榔加工行业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的公告[条款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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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海南省财政厅公告2018年第3号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将槟榔加工行业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的公告[条款修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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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8:13:27 |
| 信息简介: | 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直接销售、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经营且不构成货物实体扣除标准的核定采取备案制,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试点纳税人应在进行纳税申报时填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备案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