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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国税函[2002]101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等保险公司部分险种免征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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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8:12:21 |
| 信息简介: |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若干项目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字[1994]2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人寿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18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对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等下列保险公司推出的保险期限超过一年、到期返还本利的人身保险险种所收取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