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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税发[2002]15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产企业出口视同自产产品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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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4 08:12:12
信息简介: 生产企业出口的视同自产产品,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财税[2002]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2]11号)有关规定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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