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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财预[2002]314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因公临时出国用汇管理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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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4 08:12:09
信息简介: “双跨”团组开支出国用汇,要严格贯彻“谁组团、谁供汇”的原则,由组团单位统一提供外汇。没有购汇限额预算或限额预算已用完的单位,不得以组织出国团组的名义,向参团人员单位收取外汇,更不得转嫁外汇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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