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推行涉税业务全省通办的公告[全文废止]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推行涉税业务全省通办的公告[全文废止]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8:11:53 |
| 信息简介: | 纳税人通过全省范围内任何一家办税服务厅办理全省通办业务,应当按照《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及有关规定,向受理地办税服务厅提交相应纸质资料,并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纳税人可以向省内任一办税服务厅查询涉税事项办理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