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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税函[2002]116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星光计划”项目建设占地免征耕地占用税的批复[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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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4 08:11:36
信息简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19号)要求,对利用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或单位,个人捐赠资金建设城市社区老年人福利服务设施、活动场所和农村乡(镇)敬老院占用耕地的,免征耕地占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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