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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税函[2003]3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四川省电力公司龚嘴水力发电总厂整体改制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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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4 08:11:07
信息简介: “龚嘴电厂”整体改制为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渡河公司”)过程中,大渡河公司应对其接受龚嘴电厂整体资产会计上按评估净增值计提折旧、摊销和结转销售成本的部分进行纳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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