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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财预[2003]7号 财政部关于三峡电站税收分配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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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4 08:11:03
信息简介: 三峡电站发电后,其增值税及与之相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纳入湖北省与重庆市的税收分配范围。其他地方税、包括营业税、资源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等按照企业属地原则,归属湖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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