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汇发[2003]11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汇发[2003]11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4 08:10:59
信息简介: 对于外汇指定银行2003年2月1日之后出具的专用联,若专用联上未注明涉外收入申报单号码或未注明核销专用号码和收汇资金来源的,外汇局不得凭此为出口单位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