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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财税[2003]3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处理重组改制遗留资产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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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8:08:43 |
| 信息简介: | 近来接到部分地区反映,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在处理重组改制遗留问题时,发生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存续企业向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收取职工安置费,以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存续企业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资产置换,导致有关不动产所有权和无形资产使用权或所有权发生转移,要求对以上两种情况是否征收营业税予以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