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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税函[2003]21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迪高乐梳化家私(深圳)有限公司境外运费增值税处理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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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4 08:08:25
信息简介: 可允许其计算增值税进项抵扣,但应仅限于2002年1月1日以前发生的出口退税业务, 属于2002年1月1日以后发生的出口退税业务,应遵照现行规定按出口货物离岸价格(FOB)计算免抵退税,有关境外运费不得计算增值税进项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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