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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税函[2003]31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电视台广告收入和有线电视费收入适用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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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4 08:08:04
信息简介: 中央电视台应按照财务、税收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广告收入和有线电视费收入的管理和监督,并向当地税务征收机关单独报告,自觉接收当地税务机关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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