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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税函[2003]33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连云港海州城市信用社等3户信用社清产核资后资不抵债税务处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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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4 08:07:51
信息简介: 根据来文及所附资料反映,连云港海州城市信用社、城市信用社中心社、南极路城市信用社等3户城市信用社在加入连云港市城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时,按规定经过清产核资后其净资产分别出现了负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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