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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财税[2003]82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吉林省燃料乙醇项目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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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4 08:07:22
信息简介: 免征吉林60万吨燃料乙醇项目在基建期间发生的契税;对吉林60万吨燃料乙醇项目的生产用地从2004年1月1日起至2006年12月31日,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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