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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琼财税[2019]244号 海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予以定额依次扣减相关税费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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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8:03:59 |
| 信息简介: | 上述税收政策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具体执行遵照《通知》和财政部、税务总局有关规定。《海南省财政厅等关于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予以定额依次扣减相关税费的通知》(琼财税[2017]1481号)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