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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财税[2003]235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及收购三峡发电资产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部分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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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4 08:03:49
信息简介: 对三峡总公司和长江电力在重组改制过程中因资产转移所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对长江电力成立时启用的资金账簿中,改制前已贴花的资金免征印花税,未贴花的资金及以后增加的资金照章征收印花税;对长江电力收购三峡总公司发电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契税予以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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