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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税函[2003]138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青藏铁路建设期间有关已缴税金退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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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4 08:00:33
信息简介: 凡2001年青藏铁路建设开工后,参建单位已经缴纳符合财税[2003]128号文应免征的税款应一律退还纳税人,请各地税务机关接到通知后将应退未退的有关税款尽快退还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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