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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通告2020年第8号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调整省内跨区域涉税事项管理的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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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8:00:13 |
| 信息简介: | 从2020年6月1日起,我省纳税人在省内跨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且经营项目合同小于500万(不含)的:一是可不需向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