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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国税函[2005]88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货物运输企业征免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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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7:57:24 |
| 信息简介: |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是否开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问题,总局意见,在国务院没有新的规定之前,仍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暂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通知》(国税发[1994]38号)的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