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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11号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实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的公告[部分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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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7:55:28 |
| 信息简介: | 按期申报与按次申报的税种也可以合并申报。例如,某企业按季度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2021年3月20日收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占用耕地手续的书面通知,则在4月征期内,该企业可以合并申报一季度城镇土地使用税和3月20日耕地占用税。 |